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民建辽源市委会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团体提案《关于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从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政策导向,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整体实力,多管齐下、突破发展“瓶颈”等三个方面,系统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该提案提出后,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针对提案内容分别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并通过面复沟通的形式反馈办理方案。
市农业农村局感谢民建辽源市委会对现代农业发展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从三方面发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一是注重量质齐升,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主体资质化等方向发展,提升产品质量与影响力;二是推进机制创新,引导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联动,支持合作社重构整合、组建联合社;三是强化服务指导,建立政企校银对接机制与带头人人才库,提供人才支撑。
市财政局答复称,将积极采纳民建辽源市委会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推动辽源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民建辽源市委会副主委姜连胜表示,市委会将持续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动态,了解相关部门政策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跟踪调研。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资质升级、联合发展、人才培育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需求,及时收集梳理、分析研判,助力破解发展难题,为加快辽源市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贡献民建智慧和力量。